向遠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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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謝謝肖叔關心,一點小病小痛而已,其實已經沒什麽大礙了。”林沈盡量語氣自然道。
“真的?”肖叔還是不太相信,他能看得出來,林沈比上一次見面瘦了許多,挺令人心疼一孩子。
“那你告訴我,你上回是因為什麽進的醫院?還有你這頭發,好端端地怎麽又全部剃掉了?”
肖叔好歹也是年過半百的人了,又從事餐飲行業,經常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心思格外敏銳細膩。
林沈最後還是瞞不住他。事實上他也清楚自己的身體情況,往後身體異樣會越來越明顯,暴露是遲早的事。
“怎麽會……”肖叔聽到事實後晃神許久,再開口時聲音哽咽,滿是不可置信:“你還這麽年輕,怎麽就攤上這麽個折磨人的病。”
林沈看到他臉上不似虛假的難過,心底也跟著不是滋味。
肖叔曾說將他當做了半個兒子,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話,他也記在了心底,希望能夠回報他們些什麽。
如果不是發現得了這個病,他真的很希望能夠和肖叔他們成為一家人。
“肖叔您真不用替我擔心,這病只是聽起來嚇人而已,但其實是可以完全治愈的。你不也說了嘛,我還年輕,身體素質和免疫能力都還不錯,只要我積極配合治療,相信老天爺會眷顧我的。”林沈試圖安慰肖叔,也試圖說服自己。
肖叔抹了一把眼淚:“對,一定會好起來的。”
另一邊,嚴宵剛忙完手上工作,就在辦公室內遇見了過來找他的主任。
嚴宵起身給對方倒了一杯水,主任接過水後沒有立刻喝,而是面色凝重地拍了拍嚴宵的肩膀,先問:“你上次拜托我找配型骨髓的那位患者,是你的朋友或者親戚嗎?”
嚴宵來醫院也有兩年多了,卻從未借著職業方便拜托過醫院內任何一個人。主任只要一想起那天嚴宵在電話中都能聽出的焦急和疲憊,就知道這位患者對於他的重要性。
嚴宵沒有否認:“嗯。他大概是我這輩子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。”
主任點點頭,半晌,輕嘆一口氣,背過了身去。
辦公室的光線充足,卻令人遍體生寒。嚴宵望著主任這些年為患者操勞而逐漸彎折的背影,突然間就明白了什麽。
“小嚴,很遺憾地告訴你,我們並沒有在骨髓庫中找到與這位患者相匹配的骨髓。”
-
林沈去醫院做血常規的那天,在等待叫號時被一名女護士認了出來。
“你是林先生吧?前段時間我還給你紮過針。”
林沈禮貌性地微笑點了點頭,認出這是在化療期間負責他那一片區域的護士。只是在這裏被對方認出來,還是叫林沈感到些許驚訝,畢竟醫院裏每天往來病人那麽多,他在住院期間和這位女護士的交流也並不多。
對方似乎也看出林沈的疑惑,主動解釋道:“啊是這樣的,我和嚴醫生是同事,之前看到過幾次他去您的病房探望,所以猜測你應該是嚴醫生的朋友吧?”
林沈想了想,他和嚴宵現在說是朋友也不算錯,便沒有否認。
“哎,您也喜歡戴這種嗎?”女護士註意到林沈左手腕上戴著的紅繩,說:“嚴醫生手上也有一條,起初我們還懷疑過是不是他女朋友送的咧。但前段時間,嚴醫生親口告訴我們,他沒有交往對象。”
“真是想不到,嚴醫生這樣的帥哥居然還從沒談過戀愛。”女護士的話不自覺多起來,“對了,這紅繩是你們那邊的一種習俗嗎?有沒有什麽特殊的寓意?”
女護士後面還說了什麽,林沈記不清了,只知道自己似乎在說完“就是用來保平安”後,便尋了個借口匆忙離開。
一路上,林沈腦海裏反覆咀嚼著“他沒有交往對象”幾個字,仿佛命運對他施加了一道無形的枷鎖,令他胸腔沈悶,喘不上氣來。
他步入洗手間,將雙手置於感應水龍頭下,當冰冷的冷水觸碰到掌心,他立刻掬起水撲向自己的臉頰。
如果他沒有理解錯,嚴宵這麽多年來從來沒有交往過任何一位女朋友?
那之前的許希佳又算什麽?
冷水的寒涼讓林沈逐漸冷靜下來,旋即他就自嘲地笑了。
即便弄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又有什麽用?早已錯失的十一年,那段過往無論是誤會還是真實,都已成既定的往事。
或許當年他沒有選擇留下,反而才是正確的選擇。
他的病情在他本科畢業後不久便出現了,起初受限於經濟狀況和個人疏忽,他沒有給予足夠重視,直到病情惡化,連他自己都無法確定還能挺多久。
他這次下定決心回來,不就是為了和這個世界告別嗎?
所以林沈……別再產生任何希望了,也別再讓自己的不幸影響到更多人。
來路是一個人,去時也該孑然一身。
-
十五分鐘後,林沈從洗手間出來,臉色比先前更加蒼白,有經過的醫護人員關切詢問,他禮貌地謝絕。
“謝謝,我沒事。就是有點沒睡好,去等候區休息一下就好。”
沒坐多久,他起身完成血常規的抽血檢查,但結果出來還需半小時,林沈決定到醫院外呼吸一下新鮮空氣,誰知竟然遇到了剛從外面回來的嚴宵。
“好、好巧啊。”林沈驚訝中帶著尷尬,“你今天不用上班嗎?”
“今天休息。”嚴宵簡潔回應,身上並沒有穿工作服,而是私人休閑裝。
林沈雖不清楚醫院內每名醫生的工作時間安排,但見他確實身著便裝,便沒多想。
“來做檢查?”嚴宵詢問。
林沈回過神:“呃……對,剛抽完血,在等結果,就想出來透透氣。”
嚴宵提議:“去醫院後面走走?那邊綠化還不錯。”
林沈本欲拒絕,畢竟他剛下定決心,接下來盡量減少與嚴宵的接觸。然而嚴宵接下來的一句“就當是陪我走走吧”,讓他的話卡在喉嚨。
他最後還是和嚴宵一起去了醫院後面,那裏確實如嚴宵所言綠化很好,修建得像一個小公園,圍繞著湖水,中央有亭子,湖面還飼養著幾只天鵝。
他們沿著湖邊的小路漫步,哪怕起初十幾分鐘內沒人開口說話,也未覺尷尬。
林沈註意到嚴宵今日穿的鞋,一雙潔白無瑕的運動鞋,嶄新得仿佛沒有絲毫磨損,忍不住問:“新買的鞋嗎?之前見你穿的好像不是這雙。”
嚴宵聽後,停下腳步看著他。
林沈見他眉頭微皺,不解:“怎麽了?”
眉頭很快舒展,嚴宵轉頭重新朝前走去:“沒什麽。”
林沈事後才意識到,嚴宵並未回答他的問題。
莫名其妙。
-
公園裏除了他們,還有其他來透氣的病人和匆匆而過的醫生。當他們走到一處小操場時,有人認出了嚴宵。
“嚴醫生又來打球了?”那人詢問。
嚴宵打招呼後,解釋說:“和朋友散步。”
“哦這樣啊。那嚴醫生要和你朋友打會球嗎?正好我爸這個時候該醒了,我去看看,球可以先借你們。”
這人是嚴宵其中一位患者的家屬。老人目前在住院,兒子幹脆在附近租了房方便過來照顧老人,有時為了釋放壓力也會來這邊打球。
嚴宵起初並不知道對方與老人的關系,他們是一次打球時結識的,後來在查房時才確認了彼此的身份。
嚴宵並未立刻回答,而是看向了林沈,似乎在征詢他的想法。
林沈對上他的視線,想起自己也好久沒有打過球了,說不手癢是不可能的,便微微點頭。
嚴宵這才向對方說:“好,謝謝。”
那人扔過球:“客氣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嚴宵穩穩將球接住:“好。”
這個小操場上就有籃球框,林沈看了一眼嚴宵手上的籃球,心想反正都要打球,不如兩人比試一場。
“嚴宵,我們比比吧?”
嚴宵挑眉。林沈將外套脫下,隨手扔在了一旁的長椅上,接著挽起襯衫衣袖,說:“高中那會你球就打的不錯,只可惜我們還從沒切磋過。”
嚴宵聞言將球拋給了他,說:“你先。”這就是應下了挑戰的意思。
林沈也沒跟他客氣:“行。”
在任何一場競賽中,尊重對手的最好方式便是全力以赴。林沈與嚴宵交鋒幾回合,林沈持球運至籃筐下,正欲出手,卻被嚴宵敏捷地截獲。
大約又過了五分鐘後,嚴宵險勝首球。
林沈隨手用衣物擦去下巴的汗水,毫無慍色,反而笑道:“行啊,這麽多年過去球技不減。”
嚴宵也被這場較量激起了熱血。簡單休整後,兩人很快展開了新一輪對決,鞋底摩擦著塑膠地面,發出咯吱聲,恍若重回高二那場籃球賽,老師、同學、朋友都在場邊。
喬昕一定會帶著四班的同學為他們吶喊加油,陳天翔也在賽場上展現出了不同於平時的認真,許一帆哪怕身為替補,仍全心投入訓練,還會分出精力確保他們的後勤工作……
那些恣意的青春時光似乎從未消逝,真正遠去的是他們當年的影子,隨歲月飄向遠方。
一聲清脆的“咚”,籃球精準入框,三分球。
林沈望著球落地,如釋重負地笑了出來。
他正要開口,卻感到鼻尖一陣刺痛,隨後一股熱流不由自主地爭相湧出。
林沈下意識地摸向鼻子,手指上沾滿鮮紅,更多的血液滴落在地,形成了一小片紅斑。
他擡起頭,看到嚴宵的面色驟變,流露出前所未有的緊張與恐懼。
“林沈!”
籃球滾至嚴宵腳邊,嚴宵的註意卻早已不在上面,而是向他奔來。
林沈覺得時間似乎被人刻意凝結了,每一秒都變得異常漫長,他的視線在這一刻變得緩慢而沈重,最終落在了嚴宵腳下的那雙球鞋上。
伴隨著心臟一顫,他終於認了出來。
原來那雙球鞋,是他當年贈送嚴宵的生日禮物。
那年他想了挺久的,不知道該送什麽,直到想起之前嚴宵因為訓練打球,球鞋表面有了磨損。
不知道為什麽,他第一時間覺得嚴宵全身上下應該是沒有一絲瑕疵的,於是精心挑選了這雙鞋。
沒想到他居然還留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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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你告訴我,你上回是因為什麽進的醫院?還有你這頭發,好端端地怎麽又全部剃掉了?”
肖叔好歹也是年過半百的人了,又從事餐飲行業,經常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心思格外敏銳細膩。
林沈最後還是瞞不住他。事實上他也清楚自己的身體情況,往後身體異樣會越來越明顯,暴露是遲早的事。
“怎麽會……”肖叔聽到事實後晃神許久,再開口時聲音哽咽,滿是不可置信:“你還這麽年輕,怎麽就攤上這麽個折磨人的病。”
林沈看到他臉上不似虛假的難過,心底也跟著不是滋味。
肖叔曾說將他當做了半個兒子,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話,他也記在了心底,希望能夠回報他們些什麽。
如果不是發現得了這個病,他真的很希望能夠和肖叔他們成為一家人。
“肖叔您真不用替我擔心,這病只是聽起來嚇人而已,但其實是可以完全治愈的。你不也說了嘛,我還年輕,身體素質和免疫能力都還不錯,只要我積極配合治療,相信老天爺會眷顧我的。”林沈試圖安慰肖叔,也試圖說服自己。
肖叔抹了一把眼淚:“對,一定會好起來的。”
另一邊,嚴宵剛忙完手上工作,就在辦公室內遇見了過來找他的主任。
嚴宵起身給對方倒了一杯水,主任接過水後沒有立刻喝,而是面色凝重地拍了拍嚴宵的肩膀,先問:“你上次拜托我找配型骨髓的那位患者,是你的朋友或者親戚嗎?”
嚴宵來醫院也有兩年多了,卻從未借著職業方便拜托過醫院內任何一個人。主任只要一想起那天嚴宵在電話中都能聽出的焦急和疲憊,就知道這位患者對於他的重要性。
嚴宵沒有否認:“嗯。他大概是我這輩子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。”
主任點點頭,半晌,輕嘆一口氣,背過了身去。
辦公室的光線充足,卻令人遍體生寒。嚴宵望著主任這些年為患者操勞而逐漸彎折的背影,突然間就明白了什麽。
“小嚴,很遺憾地告訴你,我們並沒有在骨髓庫中找到與這位患者相匹配的骨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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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沈去醫院做血常規的那天,在等待叫號時被一名女護士認了出來。
“你是林先生吧?前段時間我還給你紮過針。”
林沈禮貌性地微笑點了點頭,認出這是在化療期間負責他那一片區域的護士。只是在這裏被對方認出來,還是叫林沈感到些許驚訝,畢竟醫院裏每天往來病人那麽多,他在住院期間和這位女護士的交流也並不多。
對方似乎也看出林沈的疑惑,主動解釋道:“啊是這樣的,我和嚴醫生是同事,之前看到過幾次他去您的病房探望,所以猜測你應該是嚴醫生的朋友吧?”
林沈想了想,他和嚴宵現在說是朋友也不算錯,便沒有否認。
“哎,您也喜歡戴這種嗎?”女護士註意到林沈左手腕上戴著的紅繩,說:“嚴醫生手上也有一條,起初我們還懷疑過是不是他女朋友送的咧。但前段時間,嚴醫生親口告訴我們,他沒有交往對象。”
“真是想不到,嚴醫生這樣的帥哥居然還從沒談過戀愛。”女護士的話不自覺多起來,“對了,這紅繩是你們那邊的一種習俗嗎?有沒有什麽特殊的寓意?”
女護士後面還說了什麽,林沈記不清了,只知道自己似乎在說完“就是用來保平安”後,便尋了個借口匆忙離開。
一路上,林沈腦海裏反覆咀嚼著“他沒有交往對象”幾個字,仿佛命運對他施加了一道無形的枷鎖,令他胸腔沈悶,喘不上氣來。
他步入洗手間,將雙手置於感應水龍頭下,當冰冷的冷水觸碰到掌心,他立刻掬起水撲向自己的臉頰。
如果他沒有理解錯,嚴宵這麽多年來從來沒有交往過任何一位女朋友?
那之前的許希佳又算什麽?
冷水的寒涼讓林沈逐漸冷靜下來,旋即他就自嘲地笑了。
即便弄明白了是怎麽一回事又有什麽用?早已錯失的十一年,那段過往無論是誤會還是真實,都已成既定的往事。
或許當年他沒有選擇留下,反而才是正確的選擇。
他的病情在他本科畢業後不久便出現了,起初受限於經濟狀況和個人疏忽,他沒有給予足夠重視,直到病情惡化,連他自己都無法確定還能挺多久。
他這次下定決心回來,不就是為了和這個世界告別嗎?
所以林沈……別再產生任何希望了,也別再讓自己的不幸影響到更多人。
來路是一個人,去時也該孑然一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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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分鐘後,林沈從洗手間出來,臉色比先前更加蒼白,有經過的醫護人員關切詢問,他禮貌地謝絕。
“謝謝,我沒事。就是有點沒睡好,去等候區休息一下就好。”
沒坐多久,他起身完成血常規的抽血檢查,但結果出來還需半小時,林沈決定到醫院外呼吸一下新鮮空氣,誰知竟然遇到了剛從外面回來的嚴宵。
“好、好巧啊。”林沈驚訝中帶著尷尬,“你今天不用上班嗎?”
“今天休息。”嚴宵簡潔回應,身上並沒有穿工作服,而是私人休閑裝。
林沈雖不清楚醫院內每名醫生的工作時間安排,但見他確實身著便裝,便沒多想。
“來做檢查?”嚴宵詢問。
林沈回過神:“呃……對,剛抽完血,在等結果,就想出來透透氣。”
嚴宵提議:“去醫院後面走走?那邊綠化還不錯。”
林沈本欲拒絕,畢竟他剛下定決心,接下來盡量減少與嚴宵的接觸。然而嚴宵接下來的一句“就當是陪我走走吧”,讓他的話卡在喉嚨。
他最後還是和嚴宵一起去了醫院後面,那裏確實如嚴宵所言綠化很好,修建得像一個小公園,圍繞著湖水,中央有亭子,湖面還飼養著幾只天鵝。
他們沿著湖邊的小路漫步,哪怕起初十幾分鐘內沒人開口說話,也未覺尷尬。
林沈註意到嚴宵今日穿的鞋,一雙潔白無瑕的運動鞋,嶄新得仿佛沒有絲毫磨損,忍不住問:“新買的鞋嗎?之前見你穿的好像不是這雙。”
嚴宵聽後,停下腳步看著他。
林沈見他眉頭微皺,不解:“怎麽了?”
眉頭很快舒展,嚴宵轉頭重新朝前走去:“沒什麽。”
林沈事後才意識到,嚴宵並未回答他的問題。
莫名其妙。
-
公園裏除了他們,還有其他來透氣的病人和匆匆而過的醫生。當他們走到一處小操場時,有人認出了嚴宵。
“嚴醫生又來打球了?”那人詢問。
嚴宵打招呼後,解釋說:“和朋友散步。”
“哦這樣啊。那嚴醫生要和你朋友打會球嗎?正好我爸這個時候該醒了,我去看看,球可以先借你們。”
這人是嚴宵其中一位患者的家屬。老人目前在住院,兒子幹脆在附近租了房方便過來照顧老人,有時為了釋放壓力也會來這邊打球。
嚴宵起初並不知道對方與老人的關系,他們是一次打球時結識的,後來在查房時才確認了彼此的身份。
嚴宵並未立刻回答,而是看向了林沈,似乎在征詢他的想法。
林沈對上他的視線,想起自己也好久沒有打過球了,說不手癢是不可能的,便微微點頭。
嚴宵這才向對方說:“好,謝謝。”
那人扔過球:“客氣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嚴宵穩穩將球接住:“好。”
這個小操場上就有籃球框,林沈看了一眼嚴宵手上的籃球,心想反正都要打球,不如兩人比試一場。
“嚴宵,我們比比吧?”
嚴宵挑眉。林沈將外套脫下,隨手扔在了一旁的長椅上,接著挽起襯衫衣袖,說:“高中那會你球就打的不錯,只可惜我們還從沒切磋過。”
嚴宵聞言將球拋給了他,說:“你先。”這就是應下了挑戰的意思。
林沈也沒跟他客氣:“行。”
在任何一場競賽中,尊重對手的最好方式便是全力以赴。林沈與嚴宵交鋒幾回合,林沈持球運至籃筐下,正欲出手,卻被嚴宵敏捷地截獲。
大約又過了五分鐘後,嚴宵險勝首球。
林沈隨手用衣物擦去下巴的汗水,毫無慍色,反而笑道:“行啊,這麽多年過去球技不減。”
嚴宵也被這場較量激起了熱血。簡單休整後,兩人很快展開了新一輪對決,鞋底摩擦著塑膠地面,發出咯吱聲,恍若重回高二那場籃球賽,老師、同學、朋友都在場邊。
喬昕一定會帶著四班的同學為他們吶喊加油,陳天翔也在賽場上展現出了不同於平時的認真,許一帆哪怕身為替補,仍全心投入訓練,還會分出精力確保他們的後勤工作……
那些恣意的青春時光似乎從未消逝,真正遠去的是他們當年的影子,隨歲月飄向遠方。
一聲清脆的“咚”,籃球精準入框,三分球。
林沈望著球落地,如釋重負地笑了出來。
他正要開口,卻感到鼻尖一陣刺痛,隨後一股熱流不由自主地爭相湧出。
林沈下意識地摸向鼻子,手指上沾滿鮮紅,更多的血液滴落在地,形成了一小片紅斑。
他擡起頭,看到嚴宵的面色驟變,流露出前所未有的緊張與恐懼。
“林沈!”
籃球滾至嚴宵腳邊,嚴宵的註意卻早已不在上面,而是向他奔來。
林沈覺得時間似乎被人刻意凝結了,每一秒都變得異常漫長,他的視線在這一刻變得緩慢而沈重,最終落在了嚴宵腳下的那雙球鞋上。
伴隨著心臟一顫,他終於認了出來。
原來那雙球鞋,是他當年贈送嚴宵的生日禮物。
那年他想了挺久的,不知道該送什麽,直到想起之前嚴宵因為訓練打球,球鞋表面有了磨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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